信用證是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向出口人(賣方)開具的承諾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是國際貿易中的常見結算方式。
"軟條款”是信用證中的一些限制性或不明確的條款,可能導致受益方面臨損失。
常見的軟條款包括:
(1)暫不生效類條款:如需要銀行另行通知、或取得相關授權書,或需要當地相關部門核準才能生效的信用證。
(2)喪失貨權類條款:例如1/3提單自寄、空運提單等。
(3)需進口商或其相關方配合類條款:如非常規的貨物驗廠報告、品質檢驗證書等。
(4)條件限制類條款:如要求特定的航線、船齡或提交特定類型的運輸單據。
(5)自相矛盾類條款:例如允許提交聯運提單,但禁止轉船。
為降低因軟條款帶來的風險,可采取以下策略:
(1)仔細審單:及早發現"軟條款”并及時要求更改。
(2)選擇信譽好的銀行:大型、知名銀行更可能避免出現對受益方不利的條款。
(3)選擇資信良好的買方:通過資信報告等方式,確保買方的信譽和履約能力。
最初發布于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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