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阿根廷經濟部發布2023年第4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家用電熱水壺(西班牙語: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作出反傾銷終裁,決定對涉案產品設定12.46美元/件的最低出口離岸限價(FOB),對申報價格低于最低出口離岸限價的涉案產品征收其差額作為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南共市海關編碼為8516.79.90。
2022年3月9日,阿根廷原生產發展部發布2022年第148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家用電熱水壺啟動反傾銷調查。2022年10月28日,阿根廷經濟部發布2022年第760號公告,對該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以設定12.46美元/件最低出口離岸限價的形式對涉案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有效期為4個月。
原文: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75000-379999/377810/norma.htm
最初發布于2023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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