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情況下,進出口貨物一式兩份,加工貿易貨物、保稅貨物等。必須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3份,出口后如需退國內稅,需另備報關單退稅
2.貨物發票,貨物包裝清單。
3.出口收匯核銷單。在向海關申報所有出口貨物時,必須提交由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單復印件,并在每個出口報關單上,填寫右上方的核銷編號。
4. 貨物合同。海關在認為有必要的,應當一并提交貨物原產地證書以備查驗。
5、有其他相關文件。
包括:
(一)經海關批準免稅的貨物,須提交海關簽發的免稅證明,供檢查。
(二)進出口加工貿易合同中已經向海關登記備案的貨物,必須提交海關出具的《登記手冊》。
最初發布于2020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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