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清關是進口貨物在國內市場流動的關鍵,關鍵問題是海關文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進口貨物清關所需申報材料:
進口貨物清關所需的通知單證包括合同(復印件)、原裝箱單、原發票、正本提單、原保密協議、進口報關單以及海關監管令相關的各種單證。 (委托人的報關合同必須公司簽字,需原件,傳真件、復印件均無效。有些公司不注意,浪費了時間和金錢)。
出口商的進口文件包括:
收到出口商的進口單證后,應明確進口貨物是哪家船公司運輸的,承運人是誰,可以換取提單清關。聯系船公司或承運人確定船舶到港時間和地點(如需轉運船舶,須確認回程船名稱)和承運人或代承運人確認時間、程序、費用,確認原件提單(如電報發貨,請攜帶電報、提單、傳真、保單)或提前聯系承運人和代承運人換取海關清單。
例如,一家公司從德國進口集裝箱貨物。提單收貨人顯示,TO-ORDER-OF-SHIPPER,發貨人未在提單上背書。船到后,提單無法換取,只好將正本提單寄給德國出口商背書。當收到背書的正本提單以換取提單申報時,船舶已在港口停留10天以上,造成延遲申報等費用。
收到出口商的進口單證后:
收到出口商的進口單證后,核對出口商提供的原始發票、原始裝箱單、提單、合同明細等是否與貨物的品名、品牌、數量、毛重、尺寸等一致,并予以確認。原始發票和原始交貨單當然必須簽名。當然,有些發票和送貨單也可以手寫。同時核對貨號、核對海關規定、核對進口關稅稅率、核對貨物所需的監管條件,如需查驗,應在報關前向有關部門報告。 .報檢所需文件:報檢單、裝箱單、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
填寫正確的報關單可以加快清關流程,避免遲報現象。
最初發布于2022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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