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國對RCEP成員國的陶瓷出口占比高達32.4%,顯著增長。在這一背景下,了解目標國家的技術性貿易措施變得尤為重要。那么,出口建筑衛生陶瓷產品時,我們應該關注哪些監管機構、技術法規和標準?如何確保產品符合進口國的認證要求?接下來,讓我們詳細了解陶瓷出口馬來西亞的相關規定和程序。
在馬來西亞,建筑衛生陶瓷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由國際貿易與工業部(簡稱"貿工部”)負責,特別是其下設的貿易與合作司進出口管理處。同時,標準和認證認可工作由科技與創新部下屬的標準局負責,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并助力其進入國際市場。
馬來西亞貿工部的520號法案(2011年修正案)規定,所有進口的建筑衛生陶瓷產品都必須遵循馬來西亞標準(MS)的要求,并須由指定認證機構出具的合格評定證書才能在馬來西亞海關清關。這一要求確保了進口產品的質量符合馬來西亞的標準。
為了獲得必要的產品認證,企業需向馬來西亞標準局認可的檢測機構提交產品檢測報告。有兩種認證方式:一是PC認證,需要提交一系列資料并在合格后頒發一年有效期的認證證書;二是提交完整的型式試驗報告,其認證證書有效期為半年。目前,馬來西亞標準局已認可三家認證機構進行此類認證。
出口建筑衛生陶瓷產品至馬來西亞時,企業需提前準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檢測報告,確保認證流程的順利進行。同時,鑒于馬來西亞與中國在某些標準上的差異,如產品外觀質量、吸水率測試方法等,企業應及時了解并適應這些標準,以提高產品的競爭力。
最后,企業在出口過程中還需遵循馬來西亞國際貿易與工業部《520號法案》的相關規定,確保所有出口產品符合馬來西亞的進口標準和法規要求。
最初發布于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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